道路出行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周期(即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包括12分,从汽车行驶证初次领取之日起计算,如此类推不断地循环。行驶证的清分时间是行驶证上的发证日期,每年在发证日期那天系统自动清分。从行驶证的“初次领证日期”起算,1年为一个记分周期,如此类推不断地循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