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销案件指保险车辆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被保险人报立案后未行使保险金请求权致使案件失效注销的案件,分超出索赔时效注销和主动声明放弃索赔权利注销两种情况。
1)超出索赔时效注销,即自被保险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两年内未提出索赔申请的案件,由业务处理中心在两年期满前10天发出《机动车辆保险结案催告、注销通知书》。被保险人仍未索赔的,案件报业务管理处(科)后予以注销处理。
2)主动声明放弃索赔权利注销的案件,在业务处理中心发出《机动车辆保险结案催告、注销通知书》后由被保险人在回执栏签署放弃索赔权利意见,案件报业务管理处(科)后予以注销处理。对涉及第三方损害赔偿的案件,被保险人主动声明放弃索赔权利的要慎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