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分析汽车碰撞案例

222.怎么分析汽车碰撞案例

案例

2012年5月,出租车驾驶人万某在某保险公司为出租车投保了车辆损失保险和第三者责任险。一个月后,万某驾驶出租车行驶到外环路某路段时,发动机罩在行驶中突然翻动,与前风窗玻璃相撞,造成发动机罩和前风窗玻璃损害。万某紧急制动,致使该车左前部与道路中央护栏相撞,造成前保险杠、左侧前照灯、边灯、翼子板等损坏。事故发生后,交警认定万某负全部责任,自负修车费用,并赔偿护栏损坏修复费用。万某就有关花费要求保险公司索赔。

本案的赔偿问题主要涉及对“碰撞”的理解。机动车辆损失保险条款中对“碰撞”的解释是:“碰撞是指保险车辆与外界静止的或运动中的物体意外撞击。”也就是说,车辆“内部的碰撞”不属于保险责任,车辆与外界的碰撞属于保险责任。因此,本案中发动机罩在行驶中突然翻起与前风窗玻璃相撞是车辆本身部件之间的撞击,不属“碰撞”保险责任,保险公司对发动机罩及风窗玻璃的损失不负担赔偿责任。但驾驶人因突发情况处理不当,又造成车辆与中央护栏相撞属保险“碰撞”责任,对车辆左前部及护栏的损失则应分别以汽车损失保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的规定计算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