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分析“故意事故”案例

259.怎么分析“故意事故”案例

案例

2008年5月,某修理厂负责人江某承修了一辆丰田亚洲龙轿车,当时该车只有前保险杠和前照灯有局部损伤。第二天,江某让其表弟赵某找一辆车,自己找两名有驾照的修理工做一下事故,赵某就用自己公司的金杯车与亚洲龙轿车在郊区路段制造了一起追尾事故。查勘人员在查勘过程中感觉有疑,怀疑骗保,遂向警方报案。在警方调查中,一名肇事驾驶人供述,当时亚洲龙轿车只是机器盖翘起、中网破损、散热器变形、冷凝器漏了,金杯车没有损伤。事故后,亚洲龙轿车的实际修理费只有3000多元,但当保险公司来定损他们再次碰撞后的车时,却夸大了事故车辆的实际损失,意欲骗取理赔款3万多元。

这是一起修理厂故意制造事故,扩大车辆损失,然后再从客户保险获得赔偿的欺诈案件。本案存在以下问题:首先,车辆在修理厂维修期间出险,保险公司是不赔偿的;其次,修理厂的两名工人驾车,他们不是被保险人允许的驾驶人,非允许的驾驶人出险保险公司也不负责赔偿;第三,本案中的两车相撞是故意行为,属于道德风险,几乎所有险种都不给予保障;第四,本案中通过故意制造事故骗取保险赔款的行为是典型的保险欺诈行为,应受到法律制裁。另外,本案的发生与保险公司的规定也有一定关系,有的公司规定2000元以下的案件不需查勘,可直接去修理厂定损;有的即使进行了现场查勘,查勘也不一定仔细和全面,照片只拍损坏部位,对未损坏部位未进行记录。比如,汽车托底导致发动机下护板破损,但油底壳没坏,如果未对油底壳拍摄记录,就很可能会被修理人员故意造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