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外地车年检处理方法

深圳外地车年审需要在车辆注册地办理车辆异地年审委托书。按照《汽车登记限定》第五十条除大型载客汽车、校车以外的汽车因故不可以在登记地检验的,汽车全部人可以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委托核发检验合格标记符号。申请前,汽车全部人应该将关系到汽车的道路出行安全违法行为和出行事故处理完毕。申请时,应该提交汽车登记证书或驾驶证。车辆管理所应该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出具核发检验合格标记符号的委托书。

外地车年审需要的手续是下面这些:

1、先处理好违章交好款。若车辆异地年审需提前在车辆注册地办理车辆异地年审委托书。带好有关的年审材料到深圳各大汽车检查机构;

2、《汽车牌证申请表》原件;汽车出行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第三联原件。原件丢失的,供给其他的任一联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保险公司印章;

3、原件因上次核发检验合格标记符号时已供给的,供给其他的任一联原件及复印件;车船使用税完税表明(需写有牌照号码),现在一般基本都在交强险单据内;汽车查验记录表原件(张贴汽车标准照片和车架号拓印);驾驶证原件;

4、汽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表明(由汽车检查站供给);申请人身份证(非深户还需居住证);代办还是要代办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表明(由代理人代理申请的汽车登记和有关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