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出行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具体内容:
一、汽车行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2分:(一)行驶与准驾车款不符的汽车的;(二)饮酒后行驶汽车的;
(三)行驶营运客车(不包含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
(四)引起出行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五)上道路驾驶的汽车未悬挂汽车号牌的,或故意遮挡、污损、不按限定安装汽车号牌的;
(六)使用伪造、变造的汽车号牌、驾驶证、行驶证、校车标牌或使用其他的汽车号牌、驾驶证的;
(七)行驶汽车在高速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
(八)行驶营运客车在高速路车道内停车的;
(九)行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路、城市很快的路上驾驶超过限定时速20%以上或在高速路、城市很快的路以外的道路上驾驶超过限定时速50%以上,以及行驶其他的汽车驾驶超过限定时速50%以上的;
(十)连续行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
(十一)未取得校车行驶资格行驶校车的。
二、汽车行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6分:
(一)汽车行驶证被暂扣期间行驶汽车的;(二)行驶汽车违反道路出行信号灯通行的;
(三)行驶营运客车(不包含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或行驶其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
(四)行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路、城市很快的路上驾驶超过限定时速未达20%的;
(五)行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路、城市很快的路以外的道路上驾驶或行驶其他的汽车驾驶超过限定时速20%以上未到了50%的;
(六)行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上或违反限定载客的;
(七)行驶营运客车以外的汽车在高速路车道内停车的;
(八)行驶汽车在高速路或城市很快的路上违法占用应急车道驾驶的;
(九)低能见度气象情况下,行驶汽车在高速路上不按限定驾驶的;
(十)行驶汽车运载超限的不可解体的物品,未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驾驶或未悬挂显著标记符号的;
(十一)行驶汽车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未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驾驶或未悬挂警示标记符号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
(十二)以隐瞒、欺骗手段补领汽车行驶证的;
(十三)连续行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汽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
(十四)行驶汽车不遵循限定避让校车的。
三、汽车行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3分:
(一)行驶营运客车(不包含公共汽车)、校车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二)行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路、城市很快的路以外的道路上驾驶或行驶其他的汽车驾驶超过限定时速未达20%的;
(三)行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30%的;
(四)行驶汽车在高速路上驾驶低于限定最低时速的;
(五)行驶禁止驶入高速路的汽车驶入高速路的;
(六)行驶汽车在高速路或城市很快的路上不按限定车道驾驶的;
(七)行驶汽车行经人行横道,不按限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的;
(八)行驶汽车违反禁令标记符号、禁止标线指示的;
(九)行驶汽车不按限定超车、让行的,或逆向驾驶的;
(十)行驶汽车违反限定牵引挂车的;
(十一)在道路上车辆发生故障问题、事故停车后,不按限定使用灯光和设置警告标记符号的;
(十二)上道路驾驶的汽车未按限定定期实行安全技术检验的。
四、汽车行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2分:
(一)行驶汽车行经交叉路口不按限定开车或停车的;(二)行驶汽车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阻碍安全行驶的行为的;
(三)行驶二轮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
(四)行驶汽车在高速路或城市很快的路上驾驶时,行驶人未按限定系安全带的;
(五)行驶汽车遇前方汽车停车排队或缓慢驾驶时,借道超车或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的;
(六)不遵循限定为校车配备安全设备,或不遵循限定对校车实行安全维护的;
(七)行驶校车运载学生,不遵循限定放置校车标牌、打开启用校车标记符号灯,或不遵循经审核确定的线路驾驶的;
(八)校车左右学生,不遵循限定在校车停靠站点停靠的;
(九)校车未运载学生上道路驾驶,使用校车标牌、校车标记符号灯和停车指示标记符号的;
(十)行驶校车上道路驾驶前,未对校车汽车使用状况是不是符合安全技术要求实行检测,或行驶有安全隐患的校车上道路驾驶的;
(十一)在校车载有学生时给车辆加油,或在校车发动机发动机熄灭前离开行驶座位的。
五、汽车行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分:
(一)行驶汽车不按限定使用灯光的;
(二)行驶汽车不按限定会车的;
(三)行驶汽车载货长度、宽度、高度超过限定的;
(四)上道路驾驶的汽车未放置检验合格标记符号、保险标记符号,未随车携带驾驶证、汽车行驶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