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驶证记分的有关限定是下面这些:
1、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行驶证的行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记满12分记录的,车辆管理所应该注销其最高准驾车款行驶资格,并在三十日内办理降级换证业务;
2、倘若行驶证被扣12分(包含12分、12分以上不足24分),将暂扣行驶证,并重考科目一,待考试合格后才能上路驾驶,在此期间开车是无证行驶。拒不参加学习,也不一定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出行管理部门公告其汽车行驶证停止使用;
3、汽车行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到了12分的,公安机关出行管理部门应该扣留其汽车行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