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行驶表明的有效果期为三年,申请人应该在有效果期内完成科目二和科目三考试。
未在有效果期内完成考试的,已考试合格的科目成绩作废。
科目一:道路出行安全法律、法规和有关知识考试科目。
科目二:场地行驶技能考试科目,考试项目包含:倒车入库、坡道定点停车与起步、直角转弯、曲线驾驶、侧方停车。
科目三:道路行驶技能考试科目,考试一般项目包含:上车预备起步、直线驾驶、变更车道、通过路口、靠边停车、通过人行横道线、通过学校区域、通过公共汽车站、会车、超车、掉头、夜间驾驶。
科目四:安全文明行驶知识,考试项目:安全文明行驶有关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