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购买车辆应扣税款取决于实际支付金额,即以‘裸车成交价’交税,一辆官方指导价为11万元的汽车,打折后最终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上开具的不含增值税的价格是9万元,7月1日前,按官方指导价格(不含增值税)11万元申报计税价格,即11万×10%=1.1万元;
7月1日后,按实际购买不含增值税的价格9万元申报计税价格,即9万10%=0.9万元,新规实施后,节省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