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型柴油车是指最大总质量3.5吨以上的柴油车。如部分公交车、环卫车、旅游车、邮政车、渣土车、班车、校车、机场巴士等。
为解决柴油车污染问题,自2015年6月1日起,凡申报环保目录的重型柴油车(发动机)其污染物排放必须符合《车用压燃式、气体燃料点燃式发动机与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III、IV、V阶段)》(GB17691-2005)、《车用压燃式、气体燃料点燃式发动机与汽车排气污染物限值及测量方法(台架工况法)》(DB11/964-2013)和《重型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车载法)》(DB11/965-2013)标准中第五阶段排放控制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