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哈高速公路自东六环为收费公路。高速公路的最高限速与北京段的京津塘高速公路一致,统一限速为时速120公里。
高速限速提示:
1.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到50%的罚款100元记6分;
2.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50%的罚款200元记12分;
3.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罚款500元记12分;
4.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的罚款2000元记12分。
5.驾车接拨手持电话的罚款50元记2分;
6.非紧急情况时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上行驶的罚款200元记6分。
7.驾驶营运客车以外的机动车非紧急情况下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上停车的罚款200元,记6分
8.驾驶营运客车非紧急情况下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上停车的罚款200元,记12分;
9.高速公路逆向行驶罚款200元记12分;
10.高速公路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罚款200元记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