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右臂向前平伸,掌心向前,这个时候交警正前方车辆停止通行。左臂与手掌平直向右前方摆动,掌心向右,准许交警左方的车辆左转弯,在不阻碍被放开车辆通行的状况下可以掉头:
1、为进一步规范出行警察手势信号(以下简称“手势信号”),提高出行警察的指挥效能,确保道路出行安全畅通;
2、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出行安全法》及我觉得施条例,公安部对1996年3月18日发布的手势信号实行了修改,并决定从2007年10月1日起在全国正式施行;
3、新的八种出行警察手势信号:即停止信号、直行信号、左转弯信号、左转弯待转信号、右转弯信号、变道缓行信号、减速慢行信号、示意车辆靠边停车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