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车道和慢速车道怎么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405号)规定第四十四条 在道路同方向划有2条以上机动车道的,左侧为快速车道,右侧为慢速车道。在快速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应当按照快速车道规定的速度行驶,未达到快速车道规定的行驶速度的,应当在慢速车道行驶。摩托车应当在最右侧车道行驶。有交通标志标明行驶速度的,按照标明的行驶速度行驶。慢速车道内的机动车超越前车时,可以借用快速车道行驶。

很快的车道和慢速车道区分方法:

1、在道路同方向划有二条以上机动车道的,左侧为很快的车道,右侧为慢速车道。在同方向划有三条机动车道的道路上,且无其他的标记符号标线时,可用认定为左侧第一条车道为很快的车道,其他的车道为慢速车道;

2、在很快的车道驾驶的机动车应该遵循很快的车道限定的速度驾驶,未到了很快的车道限定的驾驶速度的,应该在慢速车道驾驶。摩托车应该在最右侧车道驾驶。有出行标记符号标明驾驶速度的,遵循标明的驾驶速度驾驶。慢速车道内的机动车超越前车时,可以借用很快的车道驾驶;

3、同方向有2条车道的,左侧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100公里;同方向有3条以上车道的,最左侧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110公里,中间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90公里。道路限速标记符号标明的车速与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