右手伸向前下方,掌心向左,上下摆动。左手伸向前上方,掌心向前:
1、为进一步规范出行警察手势信号(以下简称“手势信号”),提高出行警察的指挥效能,确保道路出行安全畅通;
2、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出行安全法》及我觉得施条例,公安部对1996年3月18日发布的手势信号实行了修改,并决定从2007年10月1日起在全国正式施行;
3、新的八种出行警察手势信号:即停止信号、直行信号、左转弯信号、左转弯待转信号、右转弯信号、变道缓行信号、减速慢行信号、示意车辆靠边停车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