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车牌申请超过三次怎么处理

每辆机动车只可申领3次临时牌照,在临时牌照过期,正式牌照还没领到的空档期,不能继续上路行驶。新车使用临时牌照不得超过15天,车主应及时向车辆管理机关申请使用正式牌照。过期后,会面临暂扣车辆、罚款200元、扣12分的处罚决定。

临时车牌的有效果期为15天,每辆汽车只可申领3次。在临时车牌上会写明汽车车主信息、车辆信息及有效果期。每辆汽车最多可在无正式车牌的状况下,凭临时车牌上路驾驶45天。办理过3次临时车牌的汽车辆,不允许在办理临时车牌。在临时车牌过期,正式车牌还没领到的空档期,不可以继续上路驾驶。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四十六条规定,机动车所有人需要多次申领临时行驶车号牌的,车辆管理所核发临时行驶车号牌不得超过三次:

1、临时牌照的期限一般是15天(最多一个月),三次共45天,三次临牌用完后不得再办理临牌,因此不要相信某些不法分子的可以办理第4张临牌;

2、对于临牌已经过期但是正式牌照仍没领取到期间,不能驾车上路,那就只能继续等待吧,发现使用无牌照上路或者临时牌照过期上路的属于无牌驾驶会罚款200元并扣12分处理;

3、临时牌照过期还是可以申请延长有效期的,需要带上身份证明、车辆购买发票、新车合格证、交强险凭证、或进口凭证及相关证件的复印件等到公安机关或车管所登记并领取临时行驶车牌号;

4、车管所对车辆的安全技术进行检查,给与合格的车辆颁发临时行驶车号牌,并签署有效期和起止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