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审验条件的汽车行驶人,必须由本人到各区(县)交警支(大)队参加不少于三小时的道路出行安全法律法规、出行安全文明行驶、应急处置等知识学习,并接受出行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学习教育后,行驶人在《行驶人审验教育记录表》上签字确定,领取接受教育的凭证。
机动车年审需要材料:
1、《机动车行驶证》原件;
2、《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第三联原件,原件丢失的提供保险公司出具的抄件原件,或加盖保险公司印章的其他任一联复印件;
3、身份证明原件,车船税纳税或免税证明;《机动车检验标志申请表》,属于代理人申请的,提供机动车所有人的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单位公车申领免检标志也属于代理人申请,需持单位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前往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