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记分周期计算方法:
1、按照《汽车行驶证申领和使用限定》,第五十五条 道路出行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周期(即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包括12分,从汽车行驶证初次领取之日起计算;
2、记分周期是以取得行驶证的日期开始计算的,假如是11月4日取得行驶证,那么明年的11月4日是一个记分期;
3、在一个记分周期内(12个月)记分未到了12分,罚钱在这一记分周期结束前已缴清的,下一记分周期开始时系统自动清零;
4、尚有罚钱未缴清的记分在下一记分周期不给予清零,下一记分周期开始之后会在此基础上记分,由此得出,假如超过12分,那么就需要通过学习消除。
出行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周期(即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包括12分,从汽车行驶证初次领取之日起计算,汽车行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到了1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