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取消公路养路费:
1、养路费,专指中国当前实行的,对在普通公路上驾驶的车辆征收的专用于普通公路修建养护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2、公路养路费是国家遵循“以路养路、专款专用”的原则,向有车单位和个人征收的用于公路养护、修理、技术改造、改善和管理专项事费;
3、其用途与当前实行的“过路、过桥费”,高速路通行费相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