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出行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周期(即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包括12分,从汽车行驶证初次领取之日起计算。行驶证清分的二种状况:
1、一种是被记分却未满12分的,如已处理并缴纳完罚钱,行驶人那么就会在记分周期届满之时被清分;
2、另外一种是行驶人持有本市核发的行驶证,且扣驾驶分满了12分,汽车行驶人应该在15日内到汽车行驶证核发地或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出行管理部门参加为期7日的道路出行安全法律、法规和有关知识学习;
3、其中,行驶人也可通过“互联网出行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申请以现场教育或现场 网络教育的方式参加满分教育。
记分周期指的是道路出行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周期(即记分周期),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包括12分,从汽车行驶证初次领取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