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由责任方通知保险公司做出车辆损失鉴定;
3、双方共同前往交警分局事故大队,并供给行驶证、驾驶证、定损单的原件及其复印件,写出事故经过;
4、由责任方赔偿损失,无责方将事故修理花费发票交给责任方;
5、交警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责任方引起事故的违法事实做出处罚;
6、交警部门对责任方出具有效果凭证,责任方依据该凭证找保险公司实行理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