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拍卖汽车如何过户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二十一条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没收并拍卖,或者被仲裁机构依法仲裁裁决,或者被人民法院调解、裁定、判决机动车所有权转移时,原机动车所有人未向现机动车所有人提供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或者行驶证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在办理转移登记时,应当提交人民法院出具的未得到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或者行驶证的《协助执行通知书》,或者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出具的未得到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或者行驶证的证明。车辆管理所应当公告原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或者行驶证作废,并在办理转移登记的同时,补发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登记规定》司法拍卖二手机动车的,需要机动车现所有提供身份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等的材料到车辆管理所办理过户登记。

法院拍卖车辆过户流程:

1、进入过户大厅后,出示相关材料领取《旧机动车买卖合同》,并进行填写;

2、将车开到过户验车处,进行验车、拓号、拆牌、照相处理,并填写《检查记录表》;

3、到过户大厅收费窗口排队,缴纳“过户费”;

4、去“转移受理”窗口办理相关手续;

5、办完“转移受理”,拿到回执单,就需要到下一个窗口缴纳“上牌费”了;

6、之后的流程表就是选号,拿新的车牌、新的行驶本、登记证书,以及提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