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高速路或城市很快的路上不按限定车道驾驶,记3分,处警告或罚钱20元以上200元以下。
汽车行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3分:1、行驶营运客车(不包含公共汽车)、校车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百分之20;
2、行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路、城市很快的路以外的道路上驾驶或行驶其他的汽车驾驶超过限定时速未达百分之20;
3、行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百分之30;
4、行驶汽车在高速路上驾驶低于限定最低时速;
5、行驶禁止驶入高速路的汽车驶入高速路;
6、行驶汽车在高速路或城市很快的路上不按限定车道驾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