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在当地报刊上刊登牌照注销声明或由交管部门发布注销公告;
3、一个月后持身份证、原车辆购车发票到当地交管部门办理新的上牌手续就可以了。
不予办理变更牌照号的情形有:1、汽车全部人提交的表明、凭证无效;
2、汽车全部人提交的表明、凭证与汽车不符;
3、需要变更号牌号码的汽车有未处理完毕的道路出行安全违法行为或出行事故;
4、汽车在抵押登记、质押备案期间;
5、汽车到了国家限定的强制报废标准;
6、汽车超出检验合格有效果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