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安部第123号令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补领机动车驾驶证之后,原有驾驶证如果继续使用,将会被处以2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并回收原有机动车驾驶证,更换证件之后,要保管好原有驾驶证。
一共有两种补领方式,第一种补领方式是通过手机软件,交管12123领取,领取之后以邮寄的方式寄出,获得后正常使用,第二种补领方式是直接去车辆管理所或者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补领,补领时需要缴纳工本费,一个工作日内即可完成。
原有证件可以交回车辆管理所,或者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妥善保管,最后统一销毁,可以由更换人自己妥善保管,不得随意丢弃。因为在机动车驾驶证上面是有的个人信息,避免出现泄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