闯黄灯扣驾驶分是从哪年开始

闯黄灯是违反《道交法》的行为,黄灯表示警示。郑州交警部门调查显示,“闯黄灯”已成为引发路口交通事故的主因之一。“闯黄灯”属于交通违法行为,依法应当受到处罚。2012年4月,浙江嘉兴发生的全国首例闯黄灯行政诉讼案终审判决,状告交管部门的闯黄灯司机败诉。该案在网上引发热议。对于网友的询问,武汉警方明确表示闯黄灯“罪”同闯红灯,罚款百元扣3分。

闯黄灯扣驾驶分是从2012年开始的:

1、黄灯代表警示当黄灯亮时越过停止线的行为就是闯黄灯;《道路出行安全法》限定汽车遇路口时应减速通过,黄灯亮时已经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以继续通过,还未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应停车(不然是闯黄灯行为);闯黄灯行为是违反道路出行信号灯通行限定,当前公安部出台交规细则,见黄灯就停,越线后只需停下了也不一定处罚;

2、黄灯代表警示,并限定汽车遇路口时应减速通过,黄灯亮时已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继续通过,还未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应停车。抢黄灯行为属违反道路出行信号灯通行,对行驶人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钱,记6分;

3、在限速为50公里以下的道路,时速超过限定时速10%以上不到20%的,处50元罚钱;超过限定时速20%以上不到50%的,处100元罚钱;超过限定时速50%以上不到70%的,处300元罚钱;超过限定时速70%的,处500元罚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