闯黄灯应该不会被处罚,常州应抄该也不例外。 因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38条中的规定:“黄灯亮时,已经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以通行。”所知以只要在黄灯结束前,车辆已经越过停道止线的,就可以继续通行,而不算违章。
在常州闯黄灯大多数是会扣驾驶分的:
1、闯黄灯也算违章《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出行安全法》第二十六条 出行信号灯由红灯、绿灯、黄灯组成。红灯代表禁止通行,绿灯代表准许通行,黄灯代表警示;
2、《道路出行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 汽车信号灯和非汽车信号灯代表:(一)绿灯亮时,准许车辆通行,但转弯的车辆不允许阻碍被放行的直开车辆、行人通行;(二)黄灯亮时,已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以继续通行;(三)红灯亮时,禁止车辆通行。在未设置非汽车信号灯和人行横道信号灯的路口,非汽车和行人应该遵循汽车信号灯的代表通行;
3、红灯亮时,右转弯的车辆在不阻碍被放行的车辆、行人通行的状况下,可以通行。从此条限定可以看出,在黄灯亮时,已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以继续通行,但未越过停车线的车辆应停在停车线以内等候,因而,汽车闯黄灯同样是出行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