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道路出行安全法实施条例第13条限定:汽车检验合格标记符号、保险标记符号应该粘贴在汽车前窗右上角。
在汽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和出行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有效果期内,汽车检验合格标记符号因故损坏或丢失、灭失后,汽车全部人应该申请补领汽车检验合格标记符号。
需要的材料有:1、汽车牌证申请表;
2、汽车驾驶证原件和复印件;
3、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