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的有关规定,自2012年4月9日起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将进行轮换,措施仍然遵循机动车每日按尾号限行(含临时号牌,机动车车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按0号管理)、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车牌,每13周轮换一次限行日、每日限行时间为7时至20时、限行范围为五环路以内道路(不含五环路)等内容不变。同时,对非北京市进京载客汽车在7时至9时、17时至20时禁止进入五环以内等交通管理措施维持不变。
限行时间为7时至20时,其他的时间可出行:
1、以北京市为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出行安全法》和《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有关限定,除上述第一条范围内的汽车外,本市其他的汽车实施按牌照尾号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限行出行管理措施,限行时间为7时至20时,范围为五环路以内道路(不含五环路);
2、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中央国家机关,本市各级党政机关,中央和本市所属的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公务用车按牌照尾号每周停驶一天(0时至24时),范围为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
3、外省区市进京汽车的出行管理,遵循北京市出行委员会、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北京市公安局公安出行管理局有关限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