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年审需要携带行驶证、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等材料。并保证车辆无违章记录。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四十九条 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在机动车检验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检验合格标志。申请前,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行驶证、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确认机动车,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核发检验合格标志。
小车年审需要带以下资料:
1、车辆汽车出行事故责任强制险凭证原件(副本);
2、车辆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表明(该份由交管所指定汽车检查站供给);
3、个人汽车驾驶证原件(必须为原件);
4、车船用税完税表明(需写有准确的牌照号码,现在该项一般基本都包含在交强险单据内);
5、汽车车主身份证原件(若是机构代办则需要供给代办人的身份证);
6、车辆的反光三角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