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行驶行驶处罚方法:
1、未取得汽车行驶证、汽车行驶证被吊销或暂扣期间行驶汽车的,或将汽车交由未取得汽车行驶证或汽车行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行驶的,由公安机关出行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两千元以下的罚钱,可并处拘留15天的处罚;
2、依据《道路出行安全法》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出行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钱未取得汽车行驶证、汽车行驶证被吊销或汽车行驶证被暂扣期间行驶汽车的;
3、将汽车交由未取得汽车行驶证或汽车行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行驶的引起出行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汽车驾驶超过限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强迫汽车行驶人违反道路出行安全法律、法规和汽车安全行驶要求行驶汽车,引起出行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