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我国在起草《关于道路出行损害赔偿司法解释》上说明,新车被撞了原则上没有贬值补偿,在少数特殊、极端情形下,也可以考虑予以适度赔偿,但必须慎重考量,严格把握。与此同时车辆贬值损失的赔偿问题上,法律上并没有明确的限定。对新车贬值费,理论上是有这么一说法,不过保险公司并不会赔偿,无论是你所投保的保险公司还是对方投保的保险公司,基本都是这样子。
即便是起诉对方(全责方),也非常难说到底给你赔付多少,豪车的话还好,起码可以多要一点。不过你了解之后会发觉,最终赔偿的钱基本都不够你打官司折腾的花费,理所当然只能认栽吃亏了。除非你是豪车,不然不提倡去起诉赔偿。
总的来说,假如你想要这一新车贬值费,只能是对方司机从兜里掏钱给你,换做是你,你认为你愿意赔偿这笔钱吗。
提醒:大多数路上碰到壹些显著是新手司机的,或是开车不遵守出行规则的,还是躲远一点相对好些。就算出了事故我们不用承担责任,不过这一流程十分闹心,新车的话就更心疼了。
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出行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于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律依据
一般原因在于,我们认为,任何一部法律法规以及司法解释的出台,均要考虑那个时候的社会经济发展状况综合予以判断,现在我们尚不具备完全支持贬值损失的客观条件:
(1) 虽然理论上不少观点认为贬值损失具有可赔偿性,但仍存有较多争议,比如因修理影响到零部件以旧换新是不是有溢价,那么就会造成损益相抵的问题等;
(2) 贬值损失的可赔偿性要兼顾一国的道路出行实际状况。在事故率相对高、大家道路出行安全观念尚需提高的我国,赔偿贬值损失会增重道路出行参与人的负荷,不利于社会经济发展;
(3) 我国现在鉴定市场尚不规范,鉴定机构在逐利目的驱动下,对贬值损失的确定具有较大的任意性。因为贬值损失数额确定的不科学,影响到可能出现案件实质上的不公正,增重侵权人的负荷;
(4) 客观上讲,贬值损失差不多在每辆发生事故的汽车上基本都会有,限定贬值损失可能影响到本不会成诉的出行事故案件大剂量涌入法院,不利于降低纠纷。
综合以上考虑,现在,我们对该项损失的赔偿持谨慎态度,倾向于原则上不予支持。当然,在少数特殊、极端情形下,也可以考虑予以适度赔偿,但必须慎重考量,严格把握。我们会继续紧密关注理论界和审判实务中对汽车贬值损失赔偿问题的发展动态,加强调查研究,以后假如社会客观条件允许,我们也可能会适度做出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