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钱20-200元,并吊扣行驶证三个月,记分3分。行驶未经检验合格或超过检验期限的汽车上路驾驶,倘若
1、按照出行法第九十条,处警告或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钱;
2、按照汽车行驶证申领和使用限定,可记3分;
3、可以扣留汽车至违法状态消除;
4、倘若汽车到了报废标准,可处200-两千元罚钱,吊销驾照,扣留汽车强制报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