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了。广州将取消节能车补贴,于2018年7月1日开始实行的《广州市中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办法》中,删除了对节能车和新能源车补贴有关条款内容。
按照国家不在发布节能车目录的状况,新法规政策修改了节能车的定义,并且把符合条件的进口新能源车纳入新能源车指标管理范畴。结合国家法规政策发展状况删除了节能车、新能源补贴有关条款内容,于此同时明确了有关补贴事宜。
对6月30日前已办理车辆注册登记,但暂未申领节能车、新能源车补贴的,可在限定时间内继续申领补贴(维持现行做法,单位申领新能源车购置补贴须满足累计驾驶行程3万公里的要求,可在办理车辆注册登记后3年内申领,其余状况均为办理注册登记后半年内申领);对购置节能车在7月1日后办理车辆注册登记的,不在发放补贴;对购置新能源车在7月1日后办理车辆注册登记的,补贴法规政策另行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