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次干道标准是3车道来的:
1、高速公路上行驶的小型载客汽车最高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20km/h,其他机动车不得超过每小时100公里;
2、快速路 城市道路中设有中央分隔带,具有四条以上机动车道,全部或部分采用立体交叉与控制出入,供汽车以较高速度行驶的道路。又称汽车专用道。快速路的设计行车速度为60-80km/h;
3、主干路 连接城市各分区的干路,以交通功能为主。主干路的设计行车速度为40-80km/h;
4、次干路 承担主干路与各分区间的交通集散作用,兼有服务功能。次干路的设计行车速度为40km/h-60km/h;
5、支路 次干路与街坊路(小区路)的连接线,以服务功能为主。支路的设计行车速度为30km/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