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主次干道的划分依据是道路所在位置,功能以及宽度等方面的标准。标准如下:
1、快速路,城市道路中设有中央分隔带,具有四条以上机动车道,全部或部分采用立体交叉与控制出入,供汽车以较高速度行驶的道路。又称汽车专用道。快速路的设计行车速度为60-80km/h;
2、主干路,连接城市各分区的干路,以交通功能为主。主干路的设计行车速度为40-60km/h;
3、次干路,承担主干路与各分区间的交通集散作用,兼有服务功能。次干路的设计行车速度为40km/h;
4、支路,次干路与街坊路(小区路)的连接线,以服务功能为主。支路的设计行车速度为30km/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