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驶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车辆管理所应该注销其汽车行驶证:1、身体条件不适合行驶汽车的;
2、提出注销申请的;
3、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监护人提出注销申请的;
4、超过汽车行驶证有效果期1年以上未换证的;
5、超过限定时间1年以上未提交身体条件表明的;
6、年龄在60周岁或70周岁以上持有不适合准驾车款行驶证的;
7、行驶证被吊销或被撤销的;
8、实习期扣12分的,注销我觉得习行驶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