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行驶证的行驶人在1年实习期内记6分以上但未到了12分的,实习期限延长1年。
按照行驶证使用限定,汽车行驶证有效果期为6年,而汽车行驶人在初次领证后的12个月是处于行驶证实习期内的,处于实习期内的汽车,应当在车身后部贴上实习标记符号。
在实习期内的行驶人员,不允许行驶营运客车、城市公交车、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以及有危险爆炸物品的车辆等,并且行驶的汽车不允许是牵引挂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