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要任务是是当然要带齐证件了,买方的话带上身份证,并预备三份复印件即可;卖方则需要带汽车驾驶证、身份证、机动车登记证书(大本)以及原始购置发票或二手车过户票,并需各预备一份复印件、身份证三份。而单位则需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及公章。必要的情况下要确认卖方所带证件是不是齐全哦。
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出汽车管理所管辖区域的,汽车管理所应该自受理之日起三日内,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变更事项,收回号牌、驾驶证,核发有效果期为三十日的临时驾驶车号牌,将机动车档案交机动车所有人。机动车所有人应该在临时驾驶车号牌的有效果期限内到住所地汽车管理所申请机动车转入。
汽车过户手续是在车管所办理的:
1、领取填写买卖合同:汽车买卖双方去当地二手车交易大厅或车管所,携带预备材料领取并填写《旧机动车买卖合同》,一式三份,包含姓名、关联方式、交易购买金额等资料,必需要填写准确、无误;
2、办理“转移受理”:将汽车开到过户验车、拓号区排队等候,预备好登记证、驾驶证、汽车照片、交易市场过户发票、身份证、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转入申请表等;
3、依次完成汽车检测、拓号、拆牌和照相后,将汽车在停车场停定后,进到过户大厅填写“检测记录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