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险过期发生出行事故怎么处理

汽车交强险过期,发生事故保险公司拒绝赔偿。交强险的全称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交强险是中国首个由的强制保险制度。其保费是实行全国统一收费标准的,由国家统一规定的,但是不同的车型的交强险价格也不同,主要影响因素是“汽车座位数”。

依照限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2倍罚钱:

1、依据《道路出行安全法》第九十八条限定:汽车全部人、管理人未遵循国家限定投保汽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公安机关出行管理部门扣留车辆至依照限定投保后,并处依照限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2倍罚钱;

2、依照前款缴纳的罚钱全部纳入道路出行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具体办法由国务院限定。伪造、变造或用伪造、变造的检验合格标记符号、保险标记符号的,由公安机关出行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汽车,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钱;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汽车全部人、管理人依照限定补办汽车出行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应该立刻退还汽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