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年免检的车不用上线检查,直揭去领取检验合格标记符号即可,不用花费。按照《关于加强和改进汽车检验工作的意见》限定:
1、第11条、试行非营运汽车等车辆6年内免检。自2014年9月1日起,试行6年以内的非营运汽车和其他的小型、微型载客汽车(面包车、7座及7座以上车辆除外)免检制度;
2、对注册登记6年以内的非营运汽车和其他的小型、微型载客汽车(面包车、7座及7座以上车辆除外),每2年需要定期检验时,汽车全部人供给出行事故强制责任保险凭证、车船税纳税或免征表明后,可以直揭向公安机关出行管理部门申请领取检验标记符号,无需到检验机构实行安全技术检验;
3、申请前,汽车全部人应该将关系到该车的道路出行安全违法行为和出行事故处理完毕。但车辆假如发生过引起人员伤亡的出行事故的,仍应按原限定的周期实行检验。上述车辆注册登记超过6年(含6年)的,仍按限定每年审验1次;超过15年(含15年)的,仍按限定每年审验2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