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目三灯光考试流程:
1、夜间行驶开启灯光,当听到"请开启夜间行驶灯光"指令,被考人接到指令后应开启前照灯、示廓灯和后位灯;
2、 夜间在没有路灯、照明条件不良条件下行驶时,当听到"夜间在没有路灯、照明条件不良条件下行驶"指令,被考人接到指令后应开启前照灯、示廓灯和后位灯的前提下,将前照灯变换为远光灯,此时前照灯处于远光灯状态时,当再发出"夜间在有路灯、照明良好的道路上行驶"指令,被考人接到指令后,应将远光灯变换为近光灯;
3、通过急弯、坡道、拱桥、人行横道或者没有交通信号灯路口,当听到"通过急弯、坡道、拱桥、人行横道或者没有交通信号灯路口"指令,被考人接到指令后应交替使用远、近灯光示意(交替变换两次);
4、夜间会车时灯光使用,当听到"请将前照灯变换为远光灯"指令,被考人接到指令后将灯光变换为远光灯,当处于远光灯状态时,再听到"请与对方来车进行夜间会车"指令,被考人接到指令后,应将远光灯变换为近光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