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法减分是行驶员参加网上学习(3日内累计学满30分钟)且经考试合格的,一次减免1分。参加现场学习(每次不允许少于1小时)且经考试合格的,一次减免2分。参加出行安全公益活动的(每次1小时),一次减免1分。参加“学法减分”没有次数限制,不过,汽车行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减免记分分值到了6分后将不可以继续参加“学法减分”。只符合条件的行驶人可以通过接受教育减免出行违法的扣驾驶分,最高可减免6分。
要注意:在当前记分周期内没有记分的,不可以通过“学法减分”预存分值。除此之外,减免记分是在汽车行驶人现有累积记分分值中扣减,不是在处理出行违法时作不记分处理,不可以将“每个记分周期最高可以减免6分”理解为将记分周期内的满分12分提高到了18分。
当行驶人记分到了12分后是禁止参加学法减分的;对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到了12分的,由公安交管部门扣留其汽车行驶证,汽车行驶人需要遵循限定参加道路出行安全法律、法规的学习并接受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除去,发还汽车行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