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和牌照是两个概念,车辆可以办理过户手续,就和二手车交易性质是相同的。而牌照,是不允许交易买卖的,赠送,自然同样是不能的,惟一的可能性是遗产继承。假如不是继承,那么车辆的车牌在完成过户以后是不可以保留在原车上的。过户车辆可以由原汽车车主申请保留半年,这期间原汽车车主可以买新车申请使用原牌照,不满3年,或原汽车车主不想要牌照,过户车辆以后,车管所会收走牌照。
牌照号会在车辆过户时注销,不过汽车车主可以在汽车过户或报废后在新车上使用原牌照号,遵循按照《汽车登记限定》第52条,办理汽车转移登记或注销登记后,原汽车全部人申请办理新购汽车注册登记时,可以向车辆管理所申请使用原汽车号牌号码。申请使用原汽车号牌号码应该符合下列条件:
(一) 在办理转移登记或注销登记后6个月内提出申请;
(二) 汽车全部人具有原汽车三年以上;
(三) 关系到原汽车的道路出行安全违法行为和出行事故处理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