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车违章不处理,会造成滞纳金。按照《道路出行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限定》第五十二条的限定 到期不缴纳罚钱的,每日按罚钱数额的3%加处罚钱,加处罚钱总额不允许超出罚钱数额等限定,最高可加处1倍罚钱。不管是现场处罚还是非现场处罚(即违法停车贴条、电子警察摄录等),只需交管部门已对该违法行为实行裁决,行驶人就应当遵循“处罚决定书”限定时间在15日内去缴纳罚钱,不然那么就会因逾期被加处罚钱,与此同时,记分还可能会被转入下一个记分周期。
与此同时遵循《道路出行安全法实施条例》限定,汽车行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到了12分,所处罚钱已经缴纳的,记分予以除去;记分虽未到了12分,但尚有罚钱未缴纳的,记分转入下一记分周期。
提示:遵循《汽车行驶证申领和使用限定》,超过汽车行驶证有效果期1年以上未换证的,会被车管所注销其行驶资格。被注销汽车行驶证未超过两年的,汽车行驶人考试科目一合格后,可以恢复行驶资格。超过注销期两年将永久注销行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