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道行驶的认定与规则

借道通行指的是行人在没有划人行道上通过,车辆在转弯、会车、超车、掉头、停车时驶入其他的道路,包含汽车变更车道、驶入非汽车道或人行道,非汽车驶入汽车道或人行道通行的统称。按照《道路出行管理条例》限定,借道通行指的是行人在没有划人行道上通过车行道,车辆在转弯、会车、超车、掉头、停车时驶入其他的道路;包含汽车变更车道、驶入非汽车道或人行道,非汽车驶入汽车道或人行道通行的统称。借道通行应当当遵守以下规则:

(1) 须借道车辆只准驶入许可借道的道路;

(2) 借道通行的车辆或行人,应该让在其本道内驾驶的车辆或行人优先通行;

(3) 借道通行的车辆或行人,必须确保借道通行时的安全。

做为车辆行驶人,在预见到有人想借道通行时,应该提前减速,合理避让。特别是在路口等出行复杂地段。且行驶车辆驶入、驶出道路或借道通行时,应该让在道路内正常驾驶的车辆或行人优先通行。在未设置导向标记符号、标线的交叉路口,左转弯的汽车应该提前驶入最左侧的车道转弯,右转弯的汽车应该提前驶入最右侧的车道转弯。

行驶车辆不允许在超越前方车辆后突然减速、转弯。开车遇前方有障碍时,在确保安全前提下可以借用相邻的汽车道通行。

特殊状况下,我们是可以相互借道的,当然了也是要我们广大出行参与者的理解和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