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行驶证丢失或者损毁的,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身份证明。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补发、换发行驶证。
补办行驶证所需的资料如下:
1、《机动车登记业务流程记录单》(背面粘贴发动机、车架拓印和照片);
2、《机动车注册/转人登记表》(已取得《机动车登记证书》的不用填);
3、《机动车补、换发牌证申请表》;
4、《机动车登记证书》(未办的可不交);
5、车主身份证明复印件(单位车指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私人车指身份证,由核档窗口核验正本);
6、车辆照片3张;委托书、受委托人的身份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