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驶证吊销期间无证行驶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钱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依据《道路出行安全法》第九十九条限定:未取得汽车行驶证、汽车行驶证被吊销或汽车行驶证被暂扣期间行驶汽车的,由公安机关出行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钱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违反《道路出行安全法》以下状况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钱:1、未取得汽车行驶证、汽车行驶证被吊销或汽车行驶证被暂扣期间行驶汽车的;
2、将汽车交由未取得汽车行驶证或汽车行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行驶的;
3、引起出行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4、汽车驾驶超过限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5、强迫汽车行驶人违反道路出行安全法律、法规和汽车安全行驶要求行驶汽车,引起出行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6、违反出行管制的限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7、故意损毁、移动、涂改出行设施,引起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8、非法拦截、扣留汽车辆,不听劝阻,引起出行严重阻塞或较大财产损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