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未销售或购买、调拨、赠予等方式获得后尚未注册登记的汽车的,需要在本行政辖区内临时驾驶的,核发有效果期不超过十五日的临时驾驶车号牌;
需要跨行政辖区临时驾驶的,核发有效果期不超过三十日的临时驾驶车号牌。
准予汽车临时上道路驾驶的纸质汽车号牌,也称临时驾驶车号牌,指的是新购车辆在未正式落户前由公安车管部门发放的临时车辆驾驶表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