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上最低限速是60公里:
1、在高速路上驾驶的小型载客汽车最高车速不允许超过每小时120公里,其他的汽车不允许超过每小时100公里,摩托车不允许超过每小时80公里;
2、同方向有2条车道的,左侧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100公里;同方向有3条以上车道的,最左侧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110公里,中间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90公里。道路限速标记符号标明的车速与上述车道驾驶车速的限定不一致的,遵循道路限速标记符号标明的车速驾驶;
3、第八十一条 汽车在高速路上驾驶,遇有雾、雨、雪、沙尘、冰雹等低能见度气象条件时,应该遵守下列限定能见度小于200米时,打开启用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和前后位灯,车速不允许超过每小时60公里,与同车道前车维持100米以上的距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