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应该办理相应的登记

机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加装前后防撞装置、货运机动车加装防风罩、水箱、工具箱、备胎架等或者车内装饰的情况下不需要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在不影响安全和识别号牌的情况下,机动车。、水箱、工具箱、备胎架等。

汽车应该办理相应的登记的方法:

1、 已注册登记的汽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汽车全部人应该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改变车身颜色的;更换发动机的;

2、更换车身或车架的;因质量问题更换整车的;营运汽车改为非营运汽车或非营运汽车改为营运汽车等用性质改变的;

3、汽车全部人的住所迁出或迁入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的。